近日,宽甸法院收到了一封感谢信,信中,当事人饱含深情地向立案庭负责人谢大光和干警李泊南、辅警卞伟为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作出的积极努力表示感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如此心怀感激呢?
当事人顾某与宽甸某公司存在借贷纠纷,自2019年起,顾某多次向其催要借款,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以至顾某资金不足,生意周转困难。今年6月15日,顾某在得知该公司与第三方鞍山某公司有矿石交易且已预付货款后,来到宽甸法院,向立案庭说明事由。谢大光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依法办理立案和保全手续,通知李泊南和卞伟连夜赶往鞍山。
次日一早,二位干警来到第三方公司,将保全裁定送达至该公司负责人,负责人以剩余货款不足和财务人员不在单位为由不予接洽,让干警19日再来。6月18日,李泊南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与卞伟带着两家公司转账记录等材料再次赶往鞍山第三方公司。起初,负责人并不配合工作,称自己要下矿进行安全检查,匆匆上了车赶往矿山,干警们便打车跟随他来到矿山,在其车旁等待,整整一上午,滴水未进。下午,负责人检查完毕后,发现干警仍未离开,态度开始有所松动,请他们回到公司商议。干警们再次向其释明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及如果涉及诉讼可能会导致公司商业信用受损等不良后果,并将相关材料一一出具,请其配合工作。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沟通协调和等待,干警们终于在晚上十二点多,将所有法律程序履行完毕,全额查封、冻结当事人申请的282万元货款。
纸短情长,一封感谢信,不仅传递着当事人的感激之情,更承载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鼓励。宽甸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效率为公正提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