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宽甸法院道交法庭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为当事人索回100万余元“救命钱”,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2016年4月,赵某在驾驶三轮摩托车运输木料的途中,与某客运公司的一辆大型客车相撞,造成赵某全身多处骨折。经过1000余天的住院治疗和多次手术植骨,产生医疗费50万余元,由赵某全额垫付。因其无力负担余下医疗费且某客运公司拒绝垫付,赵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费用总计100万余元。
考虑到赵某急需赔偿款进行下一步康复治疗,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公司负责人,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调解中,被告指出,赵某主张的误工费一项要求数额过高且缺少必要证据,不同意全额赔偿,双方未能达成和解。
第二次开庭前,赵某找到雇主和工友,为其工作情况出庭作证。开庭当日,天降暴雨,因个别证人需从偏远乡镇赶往县内,且天气不好交通不便,短时间内无法到庭。为了保证庭审顺利进行,法官在确认证人的安全后,征求了原被告的意见,决定一同等待证人到来。下午6点,证人赶到法院,庭审顺利开始。法官立足案件实际,根据证人的出证情况,统一争议焦点,听取双方当事人意愿,全力弥合分歧。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被告公司负责人不仅明确了责任界定、赔偿标准及法律依据,也了解了原告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的艰辛,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于该案案款数额巨大,原告又急需用钱,如果不及时跟进,原告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判决生效后,宽甸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及时督促当事人履行判决义务,一周后,被告将100万余元赔偿款足额给付完毕,至此,该起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后,赵某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握着法官的手动情地说:“为了我的案子,你连家中嗷嗷待哺的孩子都顾不上,案子判决后,法院又这么快就帮我把钱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你们的付出了!为宽甸法院点赞!”
一声感谢一颗心,一面锦旗一片情。宽甸法院始终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履行司法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和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