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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3-01 19:24:57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2年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单位预算是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和年度目标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三条 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 预算管理职权

第四条 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 办公室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具有下列职权:  

(一)具体负责做好当年预算的编制工作。

(二)组织实施已经由主管部门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

(三)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  

(四)根据职能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五)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党组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经费指标,制定本部门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专项经费由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配合财务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八条 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 

第九条 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三)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首先保证经常性支出,然后根据单位财力安排建设性支出。在经常性支出中,必须先保证基本的人员经费开支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确保投入的日常经费满足机关运行的正常需要。

(四)日常预算支出以各职能部门为预算单位,专项经费预算支出以项目为预算单位。

第十条 预算的编制方法 

(一)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认真做好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工作,充分考虑计划期的各种可变因素。

2.结合单位发展整体规划,充分考虑计划年度的资金供给状况,做好计划年度经费收支的预计和分析。

(二)收入预算编制 

1.拨款收入,主要是财政性拨款、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2.其它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及其他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照单位人员编制计划和工资标准测算。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医疗费、取暖费、遗属生活补助等;按照核定的人数及支出标准确定。 

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章 预算审批

第十一条 每年年底财务根据国家有关预算法规、政策及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在认真分析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变化因素,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提请党组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控制与调整

第十二条 预算年度开始后,单位正式预算在未批复前,为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财务可以先按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支出,正式预算批复后,按正式预算执行。

第十三条 预算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变更,单位及各部门都应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全面责任,要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第六章 决算与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 每年度结束,应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结账业务和年终决算,所有收支均纳入决算,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五条 为了如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保证年终决算数字的准确、完整,财务要认真做好年终清理工作。

(一)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

(二)清理本年度预算应收应付款项。

(三)清查固定资产。

(四)进行决算数字的对帐工作。

(五)开展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六条 财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地编制年终决算,并综合分析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撰写财务分析报告、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和人大常委会部门决算编制情况说明,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法律审判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和其他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行使审判权。

(二)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三)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四)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

(六)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七)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八)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仅包含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机关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3518.2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3.1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515.07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3518.2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704.67万元

2.项目支出1813.57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1298.5万元。

2022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50.6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2022年基本支出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2年,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44.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98万元,比上年增加28万元,增长4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3万元,比上年增加33万元,增长3300%;公务用车运行费65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7.14%),比上年增加28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1

2022

合计

70

98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0

9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33

公务用车运行费

70

65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2台,金额3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2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1298.5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法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法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2022年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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