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宽甸法院速裁法庭法官上门调解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在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兑现的同时缓解了被告的经营压力,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6年12月11日,被告孙某某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并激活使用。领用信用卡后,多年来孙某某一直使用该信用卡消费并按约还款。但自疫情以来,孙某某未能按约还款。截至2023年5月9日,孙某某共需偿还借款本息2万余元,银行多次催告无果,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速裁法庭法官考虑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通过调解的方式可尽快化解矛盾,减轻诉累,决定先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孙某某因被电动车撞倒,腿部受伤正在家中修养,考虑到的当事人行动不便,法官决定上门调解。正值酷暑。路上速裁法庭法官自掏腰包购买了一些解暑水果。看到法官体恤他的难处,顶着烈日亲自上门调解,孙某某很是感动,也放下了戒备,打开话匣子和法官说道:“并非是我恶意逾期,我是开宾馆的,因为疫情宾馆效益不好,资金出现了缺口,才未能按期还款,加之我对银行的利息、滞纳金等有疑虑,所以还款事宜一拖再拖。期间,我也找过银行,希望银行对利息、滞纳金给予一定减免,让我分期还款,但没谈拢。”
了解清楚其中缘由,法官首先为孙某某讲解了信用卡申请表及条款中关于利息、滞纳金的约定,然后与原告方银行取得联系,介绍了孙某某的难处。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银行表示,考虑孙某某的实际情况,可以宽限还款期限,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协议,案件圆满化解。
透过写满白纸黑字的案件资料,走进当事人的真实生活,才能触及一张张鲜活的面孔、一幕幕生动的场景。宽甸法院在工作中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出法庭实地走访、就地办案、上门调解,让群众在点滴中体会司法为民初心,在细节中感受司法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