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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口角引发大矛盾  法官巧解心结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07-20 15:45:04 打印 字号: | |

你一言我一语

大打出手

退一步让一步

海阔天空

看法官如何巧解心结化纠纷

近日,宽甸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因车辆行驶与行人通行而引发矛盾纠纷大打出手的案件,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就要一万五,少一分也不行,得让他知道动手打人的后果。”提起自己被打的事,高某还是怒气冲冲。

“是他先骂我的,而且他住院是去治疗他的糖尿病,和我没有一点关系,我是不会管的。”柳某的情绪也十分激动。

事情还得从一年多前说起,2022年4月16日,原告高某驾驶车辆路过一胡同时,因躲避路边停放的其他车辆,使自己的车辆不慎陷进路边水沟,高某打开车门正欲下车查看情况时,被告柳某途经此地,因道路狭窄便随手关上高某打开的车门准备通过,恰好将高某左脚夹住,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路边群众报警,高某受伤入院治疗,被诊断为颈部外伤、颈部软组织挫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柳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双方就医疗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高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虽然该案事实清楚、涉案标的额较小,但一方受伤住院,另一方被行政处罚,双方底火较大,“背对背”调解可能更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开庭前,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比起索要全部赔偿,高某更在乎的是对方导致自己受伤后的态度问题。而柳某则是怕高某以身患糖尿病为借口“讹人”,才一直拒绝调解。法官抓住双方的诉求点 “对症下药”,先是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劝说柳某,释明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的区别。又从侵权行为、因果关系、过错程度等方面辨法析理做原告的思想工作,以情打动人,以理说服人,彻底消除他们的心结。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是“枫桥经验”的内涵,宽甸法院始终致力于抓前端、治未病,论情论理,循循善诱,努力让矛盾在沟通中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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