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把厕所建在公用通道上,严重影响了我们通行。”
“我建在自家院子附近,路那么宽,怎么就成你们的道了?”
只是邻里间的一件小事,几家邻居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气氛越来越僵,关系越来越紧张,最后对簿公堂。近日,宽甸法院城厢法庭通过实地勘察、现场调解,耐心细致做思想疏导工作,成功化解了三起排除妨碍纠纷,修复了邻里关系,获得老百姓充分肯定。
隋某、孙某、姜某与曲某四家是邻居,一直以来相处的都不错,矛盾起于曲某在家附近的路边建造了一处旱厕,而旱厕的位置恰好在其他三家出行的必经之路,影响了三家通行,几家多次发生争执,镇、村也多次调解未果,无奈隋某、孙某、姜某以排除妨碍为由将曲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实地查看被占用通道情况,明析争议位置,并分别倾听当事人想法,共同协商化解方案。从几家人的争执中,法官听出了“门道儿”, 厕所已经建成,强制拆除曲某一定会心生不满,其他几家则是因为只有这一条路能走而无奈起诉。
法律“症结”易解,而群众“心结”难解,判决不是终点,解决问题才是。法官查看了周围的地貌,有了一个新的想法,如果能重修一条道路通行便可“两全其美”。于是法官从法理、情理、修复邻居关系的角度出发,站在双方的立场上分析问题,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趁大家情绪缓和之机,提出了重修一条通行路的方案。当局者迷,但法官清。几家人听后都觉得利益得到了兼顾,气氛也逐渐融洽起来,在村组的组织下,大家共同商量道路的位置,并从自家推出了小车、拿来了铁锹,法官也加入其中,很快便将道路铺设完成,一场纠纷悄然化解。
古时能有六尺巷,近日应有邻里亲。邻里和睦团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宽甸法院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以实际行动纾民困、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