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你收到转账了吗?孩子父亲说已经给你转过去了,也答应今后一定准时给付抚养费,大人的矛盾不要牵扯到孩子,要让孩子多和父亲相处,这样才能不缺少父爱。”看到彭某发来的转账记录,调解员给林某打去电话。
“我已经收到转账,谢谢您的调解,我会和孩子父亲一起照顾好孩子的。”林某向调解员表达谢意。
近日,宽甸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林某与彭某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今年3岁。2023年两人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女由其母亲林某抚养,彭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500元。离婚后至今,彭某理应支付抚养费16000元,却仅支付了9500元,拖欠6500元。数次索要无果后,林某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将彭某诉至法院。
宽甸法院诉服中心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得知原告需在家照顾孩子,被告也因工作较忙不方便来法院时,调解员决定开展线上调解。电话里,林某情绪激动,讲述了自己目前没有工作,一个人带孩子的辛酸,因无法按时收到抚养费,已经影响了正常生活,来法院起诉也是无奈之举。调解员以一个母亲的角度安抚林某的情绪,劝导她为了孩子要坚强努力。与彭某沟通时,彭某先是表示自己没钱,在调解员从情、理、法等多个角度与彭某进行交流后,彭某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原来,林某和彭某离婚后因车辆归属问题一直有矛盾,这才没有足额支付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你作为父亲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即使你与林某已经离婚,也不能舍弃亲情,更不能因为双方矛盾推卸责任,孩子需要父母提供的不仅有物质条件,更需要关爱与陪伴,不要因为你的缺位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了解症结所在,调解员趁热打铁,再次劝说。
经过多次沟通,林某与彭某达成和解协议,彭某一次性向林某给付拖欠的抚养费6500元,林某撤诉。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者母亲抚养,父母对于子女均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生活中,由于离婚双方往往积怨较深,部分人可能会将这种怨恨带入到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中,给未成年人造成身心伤害。因此,在处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宽甸法院不仅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关注其身心健康,尽量降低诉讼带来的不利影响,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