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宽甸法院灌水人民法庭通过线上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用最小的成本、最短的时间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7月,被告李某在原告张某家的批发部进货,货款共计7000余元,一直未能结清,张某屡次催要无果,后发现李某已换了号码,无法联系,无奈下将其诉至法院。
宽甸法院灌水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较小,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纠纷,遂多次尝试与李某及其丈夫联系,但皆联系不上。法官通过当地村委会了解到,李某已搬离宽甸县,目前居住在大连,详细住址不清楚,只有李某的婆婆还居住在当地。为了尽快与李某取得联系,法官驱车来到了李某的婆婆家,终于通过其婆婆与李某取得了联系。
“就这点货款还值当她还去起诉我?我就不还钱,你们爱怎么判就怎么判,无所谓”。”
电话里,李某得知批发部将自己告上了法院,情绪十分激动,当即拒绝了法官提出的调解建议,并不再接听电话。
案件由于李某的不配合陷入僵局,但是承办法官没有就此放弃,而是和李某的婆婆唠起了家常,在唠家常的过程中向李某的婆婆释法明理,讲解法院审理案件流程,以及在法院判决之后不积极履行产生的法律后果等。在法官的耐心讲解下,李某的婆婆明白了法官的用心良苦,她表示,一定会再劝劝儿媳, 并和法官讲述了李某并非赖账,而是因为家里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暂时还不上,希望法官能帮忙做工作,容自家缓缓。
法官再次与李某沟通时,李某的态度明显缓和,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为其分析利弊,积极引导她换位思考,终于李某同意调解,因为其有事在身无法赶回开庭,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线上调解。调解中,她为之前的态度感到抱歉,表示因为当下经济困难,自己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每月还款1000元,7个月全部还清。
买卖合同类案件作为常见的经济纠纷之一,以调解方式结案,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减少了诉讼成本,化解原被告双方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形成良好的社会效果。宽甸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护航诚信之舟,为构建诚信、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