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宽甸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面印有“高效执行解民忧,执法如山扶正义”的鲜红锦旗,由申请执行人徐某及其儿子所赠。这面锦旗,饱含了群众真挚的感谢之情,也深藏着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
2012年初,姜某驾驶一辆无牌照的助力车与骑自行车的李某相撞,造成李某重伤,后抢救无效死亡。姜某被提起公诉,同时李某妻子徐某及其儿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宽甸法院于2012年3月作出判决,姜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7万余元。因姜某入狱服刑未主动履行义务,徐某及其儿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查找姜某财产信息,均未发现姜某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不等于终止,执行法官从未放弃。2014年,姜某刑满释放,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姜某沟通,做其思想工作,引导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履行生效裁判是被执行人应尽的法律义务,这起案件中,一个家庭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除了要承受精神上的创伤,还要直面失去了经济来源的现实,这笔赔偿是留给亲人唯一的安慰,你的人生也将重新开始,即使再困难,也应该想尽一切办法予以赔偿。”经法院多次做工作,姜某与其父亲商量后,决定将其家庭成员共有的山林及耕地无偿交由申请执行人使用,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这点赔偿,对全案的执行款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转眼过去十一年了,执行干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但无论案件在执行部门的哪位干警手中,都始终被放在心上。直到近日,执行干警辗转了解到姜某与其父亲在南方打工,想着过去了这么多年,被执行人应该有些积蓄了吧,在徐某再次申请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局多方查控,共冻结了姜某名下的微信财付通账户以及银行账户2.6万元。在发现账户被冻结后,“消失”多年的姜某主动联系法院,询问如何对账户解冻,执行干警掌握姜某的居住地及联系方式后,多次督促姜某履行还款义务,“事情已经过去多年,你过得越来越好,是你努力生活的回报,但是人应当讲诚信,更应当守法,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会面临失信、限高、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也将对你的子女产生不良影响,人都是有良心的,由于你的责任,让徐某承受丧夫之痛,现在徐某年龄越来越大,身患多种疾病,急需用钱,无论于法、于情,你都应该尽快履行义务。”最终,姜某承诺尽快赶回宽甸筹款。
三日后,姜某如约来到宽甸法院。面对执行干警,姜某表示,自己多年来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件事,一直对给徐某家庭造成的伤害感到不安和亏欠,也一直在攒钱,内心希望有一天能够还上钱,但自己目前只筹到12万元,如果要再加上利息,还清欠款更是遥遥无期,希望法官帮忙调解,减免利息,并再多给他一些时间,让他可以分期履行。法官再次与徐某和其儿子沟通,转述姜某的还款意愿,此时徐某和其儿子表示,“这么多年,为了这场官司全家已经筋疲力尽,也曾想过放弃,是执行法官的执着才给了他们希望“,表示可以放弃利息。达成和解协议后,姜某一次性给付徐某及其儿子15万元,余款在三年内履行完毕,本案得以圆满解决。拿到钱的时候,徐某感激的说:“负责本案的执行法官换了一个又一个,我们几度失去信心,却没想到每一任执行法官都把我们的事儿挂在心上,感谢你们!”
这场执行长跑,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是漫长而又煎熬的11年,对于执行干警来说,是信守司法承诺,维护司法权威的11年。宽甸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在做好新收执行案件工作的同时,做好“终本”案件常态化管理,确保每一起案件有人管、管到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工作实绩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司法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