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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征程】未成年人文身 谁“买单”?
  发布时间:2024-06-19 16:09: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宽甸法院妥善调解一起因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而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我怎么知道他是未成年人,你儿子那体格根本看不出来是未成年,而且我问过他多大,他说自己已经成年了,文完他还说自己没带钱,我没办法才将他的手机留下,你们家长看管教育不到位,出了问题还让我赔钱,这不可能!”

“不知道年龄你可以要求出示证件,文身对孩子的影响多大,你随随便便就让他文了?况且我儿子是国家二级运动员,这么大面积的文身,以后还怎么当运动员。”在宽甸法院调解室内,文身店经营者王某和文身孩子的父亲汪某互相指责,情绪激动。

事情还要从2023年11月的一天说起,汪某的儿子来到王某经营的店铺文身,王某简单询问年龄并谈好价格后便为汪某的儿子进行文身,文身后,汪某的儿子表示没带够钱,无奈王某将其手机留下等待他拿来钱后再归还,几天后汪某发现了儿子的文身,因儿子年仅14岁,且是国家二级运动员,文身对其未来有极大影响,于是愤怒的找王某“算账”,经过交涉,王某仅同意为孩子免费清洗文身,不认为自己还需承担赔偿责任。汪某则认为清洗文身只是没办法的选择,也会留下疤痕,最主要的问题是,王某明知未成年人禁止文身却没有按规定核实证件,也没有先向孩子索要文身费用,其行为既不负责,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多次协商无果后,汪某诉至法院。

经双方同意,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因双方情绪激动,调解员决定分别做调解工作。一方面,向王某释明:“依据《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作为从事文身经营者你有义务要求消费者在文身前出示身份证件并做好登记,你的行为确实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随后调解员进一步劝说道:“而且未成年人身体发育尚未成熟,文身具有易感染、难复原的危害,特别是孩子作为国家二级运动员可能会影响他未来的发展,还可能在入学、参军、就业等过程中受阻,你也为人父,应该能体会到孩子父亲的心情……”

一番劝解下来,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给孩子补偿,但希望金额适当,不要漫天要价。

调解取得初步成效,首战告捷,调解员转过头来劝说汪某:“对于未成年人,父母有监护职责,应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孩子向文身店隐瞒真实年龄本身也存在一定过错,不能一味将过错全归咎于他人,身为父母也要从中反思,孩子已经进入青春期,是不是对孩子关心太少,缺少沟通,特别是在未来学习、职业引导等方面做的也不够,缺乏正面的引导,家庭教育、父母的关心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更是不可或缺,现在事情已经发生,首先想到应如何补救,赔偿是次要的”。

汪某渐渐冷静下来,说道:“您说得对,因为工作繁忙,确实关心孩子较少,孩子现在处于叛逆期,这件事对我们家长来说是个警醒,再忙也不能疏忽对孩子的关心和管教。”在调解员耐心的劝说下,汪某作出让步,王某当场给付汪某7000元,汪某撤诉,案件化解。

未成年人文身谁“买单”?在这起文身事件中,未成年人要对自己的任性行为“买单”,家长要为管教缺位“买单”,店家也要为不守法经营“买单”。宽甸法院将一如既往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用法律守望青春,让青春不被“刺” 痛,以法治护航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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