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乌云密布的午后,天空随时可能降下暴雨,几名执行干警驱车来到一家养鸡场内,他们是来买鸡的吗?不,他们是来开展执行工作的......
王某与李某是亲属关系,2016年,李某以养鸡资金不足为由先后6次向王某借款共计77400元用于购买鸡饲料。后王某多次向李某催要,李某以各种理由拖欠。王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偿还期限。期满,李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分流至速执团队办理,速执团队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随即执行法官通过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除了经营的养鸡场外,并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在多次劝说无果后,执行干警来到李某经营的养鸡场。
“我真没钱,你们也看到了,小鸡还没长大,没办法出售,我哪来的钱还款......”被执行人李某仍然拒绝偿还借款。
“没长大的鸡也可以按市场价进行出售,如果你坚持拒不履行,只能以‘鸡’抵债。希望你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依法履行。”执行法官态度坚决。
几番面对面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后,考虑到鸡场的鸡正处于成长期,如果现在用来抵债损失较大,最终李某当场一次性偿还借款,案件得以快速执结。
今年以来,宽甸法院创新工作机制,深化执行源头治理,优化执行资源配置,成立速执团队、普执团队、终本维护团队,通过执行机制改革切实提升了执行质效。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灵活运用各类执行措施,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