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在丹东见到被执行人了,你们快来......”日前,正准备下楼吃午饭的执行法官突然接到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的电话,申请执行人任某在丹东某景区游玩时,竟然偶遇“失联”多日的被执行人,案件突然有了线索,执行法官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丹东。
该起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承包县内某项目工程实施,雇佣任某为其提供劳务,项目施工结束后,李某欠任某劳务费8000元未结,多次索要无果后,任某将李某诉至宽甸法院。经法院调解李某同意每月支付2000元至还清为止。调解书生效后,李某仍未按协议履行义务,任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宽甸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李某,但李某一直拒绝接听电话,经法官查询,其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又多方查找也没有其下落,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接到线索后,法官没有片刻耽搁,立即出动,前往丹东该景区寻找李某,并时实与申请当事人保持联络。发现执行法官后,李某竟然快速躲避,不见踪迹。法官当即决定在景区内进行摸排,经不懈努力,终于在农家乐附近找到李某。法官耐心对其释法,详细告知其拒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劝说其尽早履行,李某却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法官又从情理说起,了解到李某现在正在农家乐打工,劝导李某换位思考,体谅打工人赚钱养家的不易,终于使李某同意履行,当场从农家乐老板处预支工资5000元,并承诺将尽快给付剩余执行款。
一周后,在法官的督促下,李某将剩余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下一步,宽甸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运用多种执行措施,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将“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需求、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