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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倾力办 “斗智斗勇” 巧执行
  发布时间:2024-09-05 10:52:47 打印 字号: | |

经营一家运输公司,却迟迟不履行5000元的生效判决,明明人在本地,但执行干警每次上门都“恰好”不在。这一次,执行干警下决心,一定要找到他。

徐某在县内从事运输经营,雇佣王某、于某、任某三人运输货物,约定支付运费5000元。运输任务完成后,徐某却未按约定给付运费。王某等人一纸诉状将徐某诉至法院,宽甸法院依法判决徐某给付王某等人运费5000元。判决生效后,徐某仍不履行,王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宽甸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联系徐某,徐某却始终拒接电话,多次到其所在公司也总是未见其人,查询其财产信息,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据知情人线索得知,其房产、车辆等均不在本人名下。面对这种情况,法官决定再次登门,一定要找到“藏猫猫”的被执行人。日前,执行干警再次到徐某所在公司,不出意料,又没有见到徐某的踪影。执行干警假意离开,在暗处等待。半小时后,果然在公司附近等来了徐某。执行干警耐心劝解徐某,向其讲明利害关系及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徐某仍在推诿,表示并非不想还钱,而是当下拿不出钱。执行干警当即告知徐某,因其具有还款能力而不还款,决定对他实施强制拘留,见执行干警“动真格,非儿戏”,徐某当即表示会于次日还款,见其态度诚恳,本着“善意执行”理念,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宽限徐某1日,暂缓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次日,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徐某送来了执行款。“谢谢您,没想到我们这么点儿钱的案子您也如此用心,让我们这么快就拿到了钱......”王某等三位申请执行人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鲜红锦旗送给执行干警,表达谢意。执行给力,锦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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