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宽甸法院太平哨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土地纠纷案,既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邻里和谐。
当事人王某某与王某原是公媳关系,多年前,王某某的儿子去世后,留下的土地由妻子王某和父亲王某某继承,因是一家人,土地未能明确划分,只口头说明了一人一半使用,界限也模糊不清。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某某和王某因不同的用地需求而发生矛盾,为此,多次闹上村委会,经村委会及乡镇司法所调解后双方已达成过调解协议。却不曾想又产生了矛盾,因王某某想要外扩修缮大门,会占用一部分王某的土地,找到王某协商,王某拒绝后在相邻土地上放置了杂物,双方矛盾升级,王某某诉至法院。
宽甸法院太平哨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考虑到双方为同村村民且曾经为亲属关系,调解处理更有利于日后相处,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当地沿江派出所、大西岔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工作人员联动调解,共同到现场了解情况,希望彻底化解双方矛盾。
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采用“背靠背”“面对面”等调解方式,一方面从法律层面对当事人进行说法析理,另一方面从亲情家庭伦理道德观念出发进行沟通,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几番家长里短下来,原告王某某和被告王某的情绪逐渐平稳。法官结合土地实际情况,提出兼顾双方利益需求,重新对地块进行量尺、划分的建议,终于促成原告王某某和被告王某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均表示,一定遵守协议,和睦相处。至此,这起相邻权纠纷圆满解决。
宽甸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四所一庭一部门”联动工作体系,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切实把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工作做实做细,以司法之力护航乡村振兴。